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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良好等次

由 揭阳新闻网 于 10/28/2014 12:00:00 AM 编辑, 浏览次数:2007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揭阳市人民政府获良好等次。这是广东首次实施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考评。

 

       本次公布的考评结果及等次显示,在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人民政府当中,惠州、中山市人民政府为优秀等次;佛山、韶关、梅州、东莞、江门、阳江、肇庆、潮州、揭阳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为良好等次;河源、汕尾、湛江、茂名、清远、云浮市人民政府为一般等次。

 

       据了解,考评是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进行的。本次接受考评的有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共61个。考评涵盖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8个方面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及社会评议等。其中,社会评议由省政府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负责实施揭阳的社会评议入户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方案安排,揭阳调查队坚持调查员百分之百为调查队人员,百分之百上门入户调查的优良传统,加强业务培训,严肃调查纪律,严格执行问卷双重审核机制,同时,督导员对调查员进行跟访,实时监控调查质量,确保社会评议调查工作客观反映群众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