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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在辖属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由 龙岗区两新组织工委 于 3/5/2014 12:00:00 AM 编辑, 浏览次数:2897

  

 

辖属各党组织:

 

       按照《深圳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群组发〔20144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在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群组发〔20141号)的具体要求,工委辖属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0142月开始,现将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好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一堡两用”的作用,构筑和谐党群关系,共同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为推动龙岗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任务。聚焦党性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党性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凝聚力差,党员作风不实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战斗力弱,党员纪律松弛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无所作为,党员追求奢侈享受的问题。

 

       二、总体安排和具体步骤

 

       本次活动的时间自20142月开始,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3个月。参加对象为工委辖属党组织全体党员,具有党员身份但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工委的流动党员原则上可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本次活动分三大步骤进行,具体安排为: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把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结合起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粤发〔20138号、深发〔20135号和深龙群组发〔201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开展读书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2、深入群众听取意见。要充分发挥党群活动中心(室)、党员志愿者服务站、党代表工作室的作用,深入群众,采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与企业员工沟通,听取企业员工对党组织发展、企业发展的意见。“两新”组织党员要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发现隐患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员工诉求的代理员,积极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党员结对子活动,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开展谈心谈话。工委辖属党组织党员之间相互谈心,党组织负责人与非党员出资人、行政人员谈心,党员企业主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谈心,党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谈心,结对子党员与群众之间互相谈心、交流想法。

 

       2、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工委辖属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围绕增强党员的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抓好党员学习和教育,针对党组织和企业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提高党组织党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扎实做好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方案解决问题。在深入群众收集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并通过宣传栏、企业内刊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企业员工监督。

 

       2、修改完善制度规定。围绕企业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对已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员工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

 

       三、组织保障和具体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工委成立三个指导组,全程指导工委直属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巡回指导。辖属各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组织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责任,制定方案和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党委要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报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并报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做到统筹兼顾。在“三先”活动的基础上,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企业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等重点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突出“两新”特色。辖属各党组织要认真分析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教育活动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夯实组织基础。认真梳理和反思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为民服务和为企业服务,解决组织软弱涣散、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壮大党员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扩大党员志愿者服务领域,开展富有“两新”组织党建特色的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彰显“两新”党组织为民服务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开展“我为企业办几件实事”、“我为企业解困献一策”、“克难攻坚我先上”、“党员技术攻关小组”、“一个党员一面旗”等助力企业发展的系列活动,使党组织和党员与企业的健康发展“同心、同向、同力”。四是落实党建项目化管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围绕经营管理、劳资关系、企业文化等内容申报项目,落实责任人,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助推企业发展。五是深入推进党员成才工程。加大党员培训教育力度,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党群共建大讲堂”、“文化大讲堂”等各类培训活动,营造好学上进、追求进步、提升自我的良好氛围,帮助党员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服务企业发展。六是构筑和谐企业文化。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联系企业员工结对子、谈心活动,收集了解员工意见建议,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企业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协调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构筑和谐劳资关系的强大动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四)做好总结宣传。活动期间,辖属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好党群活动中心(室)、企业宣传栏、企业门户网站和企业内刊等载体,向企业员工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氛围。同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工委报送活动的新闻信息,报道优秀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展示“两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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