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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委两新组织工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由 龙岗区两新组织工委 于 3/5/2014 12:00:00 AM 编辑, 浏览次数:2492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在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深龙群组发〔2014〕1号)精神,工委向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党组织派出指导组,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一、指导组的组建

 

       组建3个指导组,每个组联系19-20个党组织。指导组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由工委领导担任;组员2人,由工委工作人员担任。

 

       二、指导组工作职责

 

       指导组主要有五项职责: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指导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所指导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区工商联(区委两新组织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指导组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准确定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部署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明确任务,立足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主动开展指导工作。切实理解并把握所指导党组织是教育实践活动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紧紧依靠所指导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找准工作定位,到位不越位,不包办代替,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要在活动中重点抓好党务干部,帮助所指导党组织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指导党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督促所指导党组织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三)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去发现问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各党组织中心工作两不误。加强与区工商联(区委两新组织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所指导党组织的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注重发现和挖掘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以典型事例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与所指导党组织的沟通协调,遇事多商量,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时间和进度。